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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6: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书面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在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第四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简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会现缺额4名非独立董事,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999%)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名推荐林军先生、周剑萍女士、盛洁女士、全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审议,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全部当选,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0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候选人如当选,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审议了《关于参与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参与关联方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投标。后续公司如中标并签署合同或者协议,相关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信息公开披露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0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林军先生,汉族,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石油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北大学石油及天然气地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并取得工学硕士学位。199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二厂采油区队、钻修科、油田地质研究所工作,曾任油田地质研究所所长、厂副总地质师等职务;2013年7月先后任新疆金戈壁油砂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地质师、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地质师等职务。2018年1月至今,任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林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周剑萍女士,汉族,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审计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乌鲁木齐市红山村大酒店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宝硕管材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城投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红城旅游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城投等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及投融资工作。2014年7月起先后担任克拉玛依市红城旅游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名称变更为克拉玛依市红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克拉玛依城投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投融资(战略发展)部经理等职务,并曾兼任克拉玛依市鑫盛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克拉玛依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鑫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国企改革与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宏福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鑫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广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等。现任克拉玛依城投投资总监兼投融资部经理,兼任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通汇黄金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启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数字丝路新疆产业投资集团公司监事长、克拉玛依市智鑫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周剑萍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周剑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盛洁女士,汉族,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金融专业中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2001年7月参加工作,具有多年的法务工作经历,先后在新疆炎黄律师事务所、克拉玛依城投投资发展部、计划经营部、投融资管理中心从事相关工作。2015年9月起,先后担任克拉玛依城投投融资管理中心法务部副经理、克拉玛依城投法务部经理等职务,曾兼任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克拉玛依城投企管法规部副经理,兼任克拉玛依市红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盛洁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盛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全源先生,汉族,197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鑫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鑫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兼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玉鼎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克拉玛依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任新疆鑫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西安九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全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全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在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第四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3名,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鉴于公司监事会目前缺额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999%)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名推荐甘建萍女士、杨亮先生、原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查,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2.审议了《关于参与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3名,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另外的股东的利益,且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公司对该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1.甘建萍女士,汉族,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1995年12月参加工作,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工作经历,先后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地毯总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14年4月起,历任克拉玛依城投内控体系中心审计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曾兼任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克拉玛依城投监事、审计部经理,兼任克拉玛依绿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克拉玛依市鑫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启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国网克拉玛依供电有限公司监事等。

  甘建萍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甘建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杨亮先生,汉族,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00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西安思源学院机电学院、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森那美信昌机器工程(新疆)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城投党委(经理)办公室等单位任职。现任克拉玛依城投党委(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杨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原野先生,汉族,198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克拉玛依分行公司部、克拉玛依城投投融资(战略发展)部、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兼任数字丝路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克拉玛依城投规划发展部副经理,兼任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红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克拉玛依市国城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原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城投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的股东和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原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简称“上市规则”)6.3.10的规定,上市公司参加关联方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第六章第一节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参加本公告所述的招标,是否能中标、以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中标承揽相应业务是否能增加公司当期及今后的盈利,受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投油砂矿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了关于“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简称“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公司具备拥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等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公司长期在油田、地方从事地面工程建设,曾承揽彩南油田油区道路建设、奇台江布拉克加油站进出口道路工程等项目,具备从事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符合标的项目招标条件,拟参与标的项目的投标。

  城投油砂矿公司的唯一股东均为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城能源”),富城能源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参加关联方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以及第六章第一节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有表决权董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次投标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城投油砂矿公司招标文件显示:标的项目总金额暂定1,900万元(不含税);通过评标,综合排名前2家单位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确定中标人名单后,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比较大工作量,综合评分第一名释放60%工作量,第二名释放40%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通过评标,综合排名前2家单位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确定中标人名单后,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比较大工作量,综合评分第一名释放60%工作量,第二名释放40%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依据工程实施难易程度,由发包方最终确定工作量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标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续公司如中标并签署合同或者协议,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鉴于本次招标为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如相关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的规定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小区30栋2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办公地点: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写字楼A座,法定代表人:肖见,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油砂矿勘探开采;油砂及其制品销售。

  城投油砂矿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富城能源、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城投油砂矿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成立,2015年11月20日,顺利取得国内首个油砂矿采矿权。该油砂矿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风城油田北部,矿藏具有4个特点:一是储量规模大、落实程度高,探明储量已通过新疆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二是储量品位高,平均重量含油率达10.6%,平均油砂厚度达20米。三是油品特殊,为环烷基原油,属世界各类原油中最稀缺的资源之一,产量占全球原油产量的3%。环烷基原油具有蜡含量低、酸值高、密度大、黏度大等特点,可制备多种高端化工产品。四是开发试验效果好,可规模开发。2022年7月19日,新疆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风城1号油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过审查的公告》。

  4.经公司核查,城投油砂矿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1.项目名称: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

  2.招标范围:根据甲方开发部署方案要求,完成油砂矿公司所属开发区块钻井井场及附属简易道路施工,满足一般钻井设备的布置及钻井作业的要求。本项目预计实施部署各类井场及简易道路185个,其中SAGD水平井108个,直井控制井77个。项目暂定金额190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为暂定,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开发部署方案为准。具体工作量结合实际开发部署方案予以调整,并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最终以甲方要求为准)。

  6.工作量分配:确定中标人名单后,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比较大工作量,第一名获得60%工作量,第二名获得40%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甲方依据工程实施难易程度,合理分配工作量。

  标的项目中标后公司将与城投油砂矿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包括总则,服务内容及方式,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质量技术方面的要求,费用及支付,验收,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权利瑕疵担保,对外关系,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特别约定,保险,争议的解决,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资料归档与交接,通知,其它约定等内容。

  六、本次关联交易暂不涉及人员等其他安排,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另外的股东的利益,且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公司对该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近十二个月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了城投油砂矿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建设项目钻井工程(框架)项目投标并中标,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2023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参与关联方相关项目投标的进展公告》,目前正在办理第一期工作量的合同签订手续,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本次投标如公司中标,公司将与城投油砂矿公司另行签署合同,相关交易金额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公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0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10: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除了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外,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者利用互联网投票方式表决,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第七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持有公司3%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其他人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同时将被推荐人简历及有关的资料提交公司证券投资部。公司董事会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核查,对于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4. 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按类别分别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来进行逐项表决计票。

  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相应类别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将其拥有的相应类别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任意候选董事或者监事。

  议案1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x4。股东能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4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零票),但总数不能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选举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x3。股东能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3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零票),但总数不能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2。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本次股东大会两项提案组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见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本类别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投票,但本类别投票合计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本类别选举票数(单个候选人可以投0票)。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见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本类别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票,但本类别投票合计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本类别选举票数(单个候选人可以投0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