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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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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纯利润是-1,975,865,687.11元,母公司个别报表 2015年实现净利润-2,181,454,311.08 元,2015年度母公司个别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80,211,605.63 元,2015 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7,263,296.67 元。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 号),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与现金分红相关的需要注意的几点》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口径为基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5 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川长虹是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信息家电企业,企业具有完整的集数字电视、冰箱、空调、IT、压缩机、通讯、数码、网络、电源、商用系统电子、小家电等产业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3C产业体系。公司在全国建有30000多个营销网络和8000余个服务网点,在美洲、澳洲、东南亚、欧洲设立有子公司,经贸往来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5年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全球品牌500强榜单,公司位列298位;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公司排名152位;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的2015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公司名列第六。

  公司下属子公司美菱电器主要是做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等白电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在节能、无霜、深冷、智能化等领域的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头羊。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意是全球冰箱压缩机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其压缩机研发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全球领先水平,其变频、超高效、商用压缩机等高端产品尤其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下属子公司佳华控股是EMC、IBM、HDS、NetApp、博科、昆腾、D-Link、中兴通讯、施耐德电气等多家国际知名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中国总代理。

  家电行业受房地产市场周期性调整、国内市场需求进一步放缓等因素影响,国内零售规模呈现震荡筑底态势,行业侵蚀性增长特征愈发显著。同时,在互联网浪潮和跨界竞争的冲击下,行业内部围绕产品形态、商业模式、竞争格局、产业生态的变革仍然向纵深演进。

  (1)中国经济和国民财富的稳步增长将为中国家电需求的持续释放和结构升级提供支撑。中国经济仍处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进程中,2017年城镇化率有望达57%,人均GDP有望突破1万美元,城镇化的数量和质量、居民生活条件和消费能力都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消费需求结构升级的趋势已经显现,如彩电市场UHD、大尺寸、曲面、超轻薄等中高端产品营销售卖增速远超行业中等水准,冰箱市场大容积、变频、风冷等中高端产品增速领先,空调市场高能效、智能产品成消费热点。

  (2)中国加速构建新经济体系、加速产能和资本输出、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等大背景将为中国家电企业在全球市场良性扩张提供有利条件。全球家电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的深刻调整造成市场出现真空;中国家电业具有成本相较竞争优势,且随面板、芯片、压缩机、智控系统、创新型商业模式等完整生态的构建和成熟,这种优势将更加稳固和明显;中国家电企业在国际化运营过程中已累积了相当经验、人才和品牌知名度。因此有理由相信,在中国企业加速国际化的这轮浪潮中,中国家电行业定能涌现更多的国际化品牌。

  (3)云计算、大数据、新型交互、物联网、物理搜索等革命性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以及各种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将快速推动智能家电的发展,智能家居发展的新趋势已成行业风口,家电企业将从单一的硬件产品制造商向提供智慧家居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转变。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15年,公司大力推进产业转型与体制机制改革,在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人事制度等领域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举措;坚持产品主义和以用户为中心,推进创新机制和研发能力提升,彩电、冰箱、空调等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推进营销体系整合,线上线下销售与服务不断融合;国际市场打开新局面,海外收入再创新高。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48.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7%;实现总利润-14.40亿元;净利润-17.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同比下滑的根本原因有:电视、冰箱、空调产品涉及退回节能补贴资金事项将合计减少公司2015年合并损益5.46亿元;汇率急剧变化,公司汇兑损失较大;公司对虹欧的应收折现影响当期损益约2.68亿元;子公司虹视资产减值计提等减少公司当期合并损益1.36亿元;此外,家电行业增速放缓、竞争加剧、战略性投入增加等因素对公司经营性利润的改善在短期内形成较大制约。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的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开拓公司业务经营新渠道,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公司的发展,购进光伏发电设备,拟建设光伏发电电站。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公司新兴业务,光伏发电设备主要部件为太阳能电池板,根据技术协议及行业通行其质保期为25年;另根据发改委【2013】1638?号文件精神,国家及省市对光伏发电站的电费补贴期限原则上为20年;故公司光伏发电站拟按20年进行折旧。由于公司会计估计政策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中未有此年限,对公司及新能源公司会计估计中固定资产别的设备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7.2 报告期内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等44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增加四川长虹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5家。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2016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勇;公司的营业范围:家用电器、汽车电子、电子科技类产品及零配件、制冷器件、包装产品、金属制作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设备及厂房的租赁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173,713.24万元、负债总金额147,787.39万元,资产负债率85.08%,本公司及关联方合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2、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德轩;主要是做生产、销售:视频产品、视听产品、电池产品、计算机网络产品、激光读写系列新产品、数码相机、摄录一体机、机械产品、计算机产品及设备、通讯产品及设备、纸箱、厨房电器、小家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泡沫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科技类产品零配件。电子出版物制作;原辅材料的出口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研发生产电视生产线体及模具;网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设备租赁业务;电子科技类产品及零配件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及实业;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印刷品印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128,451.70万元、负债总金额94,409.17万元,资产负债率73.50%,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1%的股权。

  3、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县花荄镇;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是做高频器件、数字卫星调谐器、高压器件、印刷电路板、网板、模具工装、遥控器、电子类变压器、特种变压器、电感器件、传感器、电路模块、电源适配器、电源、逆变器、电工类产品、无线数据传输、控制器件、照明组件、灯具及控制管理系统的制造、销售及原材料的销售及有关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65,156.60万元、负债总金额51,784.47万元,资产负债率79.4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器件科技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4、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地为绵阳市经开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人代表:叶洪林。营业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互式智能平板、触控系统、数字标牌、电子书包、物联网应用和电视及周边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教育、安防监控等行业的集成施工业务及配套设备经营业务;教育、商用软件开发、销售;教育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及音像制品、音体美卫器材、理化生实验室成套设备、学生课桌椅、幼教教具、校园文化用品的经营业务;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9,309.29万元、负债总金额7,630.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97%。本公司及关联方合并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5、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4,384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晓;主要是做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280,113.47万元、负债总金额248,078.12万元,资产负债率88.56%。本公司及关联方合并持有该公司77.14%的股权。

  6、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勇;主要是做:计算机软件、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346,622.74万元、负债总金额232,793.26万元,资产负债率67.16%。本公司及关联方合并持有该公司82.6384%的股权。

  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直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33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以5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企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

  3、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行情报价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071,42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108,752万元,主要差异为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超预测53,635万元。鉴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同意追认超出预计部分的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1995年6月由国营长虹机器厂改制设立,2000年进行了规范注册。主营业务范围为: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有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仓储、货运,电子科技类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昌西路10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胥邦君,主要营业范围:绿化、保洁、房屋中介经纪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9%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学军,主要营业范围: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奔月路,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仲,主要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专用设备、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通讯设备及工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晓,主要营业范围:显示器件产品生产、销售、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8.75%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嘉,主要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做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银监会批准的别的业务。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公司预计2016年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16,353万元。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达成了初步意向,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经营具体情形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业务合同。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6-020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7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A02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5年末,公司依据各项资产的状况做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975,865,687.11元,母公司个别报表2015年实现净利润-2,181,454,311.08元,2015年度母公司个别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80,211,605.63元,2015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7,263,296.6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赞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成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一定效果的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中,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要求,和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公司201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清查范围包含了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依据公司各项资产状况,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按账龄法和特别计提法共增加计提了22,103,212.47元坏账准备,转销31,288,398.04元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33,650.00元。

  转回的33,650.00元坏账准备包括:账面转回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33,650.00元。

  2、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了348,013,290.21元的跌价准备,其中对库存商品计提了198,158,899.31元跌价准备,对发出商品计提137,127,102.34元跌价准备;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855.21元。

  同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59,948,009.66元,其中转销库存商品跌价准备229,520,131.07元,转销原材料跌价准备7,736,849.43元,转销在产品跌价准备781,230.35元,转销发出商品跌价准备121,851,348.14元,转销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58,450.67元。

  3、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本年计提了1,933,130.23元减值准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67,295,118.98元。

  4、投资性房地产本年无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388,354.71元。

  5、固定资产本年计提了49,259,884.95元减值准备,由于因拆迁、处置、损毁报废等原因转销了2,232,636.57元减值准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2,168,473.38元。

  6、商誉本年新增计提了5,313,913.50元的减值准备,无转销减值准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46,116,730.25元。

  7、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本年无计提,转销了2,530,043.80元减值准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无余额。

  8、非货币性资产本年新增计提118,616,622.79元的减值准备,无转销减值准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非货币性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18,616,622.79元。

  9、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等不存在新的减值情况,故未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975,865,687.11元,母公司个别报表2015年实现净利润-2,181,454,311.08元,2015年度母公司个别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80,211,605.63元,2015年度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7,263,296.6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赞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是从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及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考虑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为尽快达到利润分配的条件,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以母公司2015年度累计盈余公积2,184,773,404.07元中的2,180,211,605.63元用于弥补亏损,本次弥补亏损后母公司个别报表未分配利润为0元,盈余公积为4,561,798.44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为确保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尽可能降低有几率存在的风险,公司聘请四川玉峰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做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16,353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类型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销售产品等方式,且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事宜。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赞同公司2016年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16年度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贸易融资等(不含担保),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子公司授信事项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上海长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虹”)于2014年04月10日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登记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首期缴付500万元。根据上海长虹2015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长虹资产总额271,645.04万元,负债总金额271,006.67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638.37万元;上海长虹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50.21万元,净利润127.83万元。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上海长虹职能调整和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前期已对上海长虹贸易相关业务进行了切换,赞同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上海长虹实施清算注销。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中,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