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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6:11:24

  本篇文章和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的是《经济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程序。该程序的设立最重要的包含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纳出资、申请设立登记。具体详情请查看此文章……

  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订立公司章程,将要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及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规定。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股东不依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股东不依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此外,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未尽公司法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对应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向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相应的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上述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这就是说,为维持公司资本,可釆取将出资财产所形成的股权通过折价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但不能直接将出资的财产从公司抽出。

  (4)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可以依法承担股东出资的验资工作。

  (1)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有限责任企业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另外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企业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③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④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⑤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另外的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另外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相应的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另外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企业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另外的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考题·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企业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施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解决方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2001年)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成立时丁不是出资人,不承担补交其差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