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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欢乐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1 07:23: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最近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能够最终靠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企业能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或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础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

  (四)审计委员会根据拟聘用结果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五)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单一选聘方式和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企业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础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企业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企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做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对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可不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公司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上的水准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第十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可以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第十一条 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三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本公司的审计业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出现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相关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本公司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应当合并计算。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期限不允许超出两年。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四)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可以约见前任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等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九条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将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详细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如有)等。

  第二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仔细地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公司依照本制度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做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二)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相关处罚情况,由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不再续聘其承担审计工作,并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扣减其相应的审计费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选聘、应聘、评审(包括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

  第二十四条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准确的通过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薪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公司应当按要求在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的金额、定价原则、变动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