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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5:29: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委员会提议,公司采用公开对外招标的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招标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企业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会议赞同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工作,费用共计135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招标结果成交有效期限为5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不再公开对外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采用公开对外招标的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企业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项目提供服务工作。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488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与公司同行业客户数11家);年报收费总额6.1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仪(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时间3年),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鹏飞,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比较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卫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经双方沟通确认,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项目)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35万元,较2022年审计费用略有下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详细情况,并充分审核了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以及大华为公司前期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大华符合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通过公开对外招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合法的选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都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采用公开对外招标的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招标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企业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以及年度内部控制等项目提供服务工作。本次招标结果成交有效期限为5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理财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回购等金融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属于风险较低的金融理财产品,资金安全度较高,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有几率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各种风险,导致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最重要的包含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回购等金融理财产品。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委托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回购等金融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金融产品,资金安全度较高,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有几率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各种风险,导致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以及董事会关于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内容,严格监督管理委托理财实施全流程,安排专岗专人负责理财产品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投资前比对筛选、投资期间管控及投资后账务处理等任务,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台账和跟踪分析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有关部门将及时跟踪分析打理财产的产品的相关情况,建立完整报告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实施内部监督评价,由公司审计部定期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执行专项审计,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全过程执行情况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进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资金运用,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拟购买的产品风险较低、安全度较高,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都同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义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说明: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农网还贷政府补助、移民迁建补偿、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等自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实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一)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049号)。2023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30,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7.77元/股、最低价格为7.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95,185元(不含交易费用)。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计划从2023年9月28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长江电力自有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3-050号)。

  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秀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秀山供电”)已与重庆市秀山三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润矿业”)的用电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确认三润矿业尚欠电费1,300余万元,并明确了分期还款计划。三润矿业未按约定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秀山供电申请执行拍卖三润矿业抵押物。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三润矿业已累计归还571万元欠款,上述抵押物拍卖由于成交人悔拍,导致最终未能成交,秀山供电正在与法院沟通下一步处置计划。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实施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在重庆市永川区出资1.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7.82亿元实施永川区松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为200MW/400MWh,储能电池为磷酸铁锂);综合能源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投资不超过4.0亿元实施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200MWh,储能电池为磷酸铁锂)。报告期内,上述独立储能电站已正式全容量并网投产。本次投资建设的独立储能电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能源体系建设导向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为2023年重庆市级重点项目,也是重庆市首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是公司战略聚焦储能业务新赛道、集中资源实现储能项目落地的有力举措,为后续规模化布局独立储能电站积累了经验、打造了样板;本次独立储能电站的成功投产,在助力重庆市迎峰度夏电力供需平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实现了公司现有储能业务的重大突破,为公司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永川区松溉、两江新区龙盛独立储能电站建成投产的公告》(临2023-042号)。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牵头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BOT总包工程投标并在中标后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投资的议案》,会议赞同公司作为牵头方与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峡公司”)以及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南方”)组建联合体参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高压作业区2×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BOT总包工程投标,公司与鞍峡公司将在中标后按51%:49%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中冶南方负责项目施工及机组运营工作。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董事会确定的投标方案在投标前负责明确项目收益率、运营年限等相关事项以及中标后涉及的全部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上述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碳节能要求和公司主业发展趋势,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深与鞍钢集团合作,提高鞍钢集团内部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综合能源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临2023-045号)。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招标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共计135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58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3-059号)。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发出。2023年10月25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俊主持,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新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上述规章制度的修订情况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实际,会议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和前置审议事项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际,会议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制度全文详见2023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招标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会议赞同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服务工作,费用共计105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招标结果成交有效期限为5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58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招标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企业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工作,费用共计30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招标结果成交有效期限为5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58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回购等金融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3-059号)。

  六、《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三、第四和第六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企业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三至第五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