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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2:36:19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商品汽车物流领域,面对客户对铁路商品汽车物流的不一样的需求,公司积极主动应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一企一策、反向营销、提升两端服务质量、加快运输效率等措施,努力实现铁路商品汽车物流增运增收。贯彻深化大客户战略,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实施“驻厂”服务,保障了公司大客户全年运量占比保持90%以上;围绕主要客户产销布局及运到时限要求,创新产品供给,依托京广、京沪、陇海等运输干线,规划设计开发专线产品;组织开行零部件+整车班列,开发在用车物流产品。

  为规范整合作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合理控制成本,公司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商品汽车物流的两端配送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公司积极制定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精心调配运力、加快车辆周转,按照市场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做了43条“固定频次、确定日期、稳定时效”的铁路商品汽车精品物流专线,在提高运输时效的同时逐步降低了成本,提升了综合物流效益。

  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开拓国际物流运输市场,发挥西安、南昌、南沙等国际港优势,通过铁海、铁铁联运等方式,精心组织长安、吉利、五菱等汽车品牌的国际物流运输,铁路通过安全、快捷、优质的物流服务,进一步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中国制造”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2022年以来,因市场环境变化,广东、吉林、上海、川渝、京津冀等地区相关主机厂的生产和销售状况对公司运输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共计运输商品汽车640.18万台,同比增长2.89%。

  2022年,公司加强冷链物流统筹规划,持续提升整体效能和运营品质,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完成冷链货物发送113.95万吨,同比增长4.82%。报告期内,公司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多项管理制度,奠定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基础。集聚运力资源保障大客户运输需求,坚持集约化、规模化、班列化的发展趋势,动态优化运输布局,重点勾画重去重回和三角运输线路,有效带动效率提升和效益增长。另外,油罐车物流业务取得了较好开局,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特货物流的“基本盘”。

  2022年,公司着力市场开发,不断改善铁路大件物流供给质量,取得较好经营结果。实现年发送吨同比增长12.7%。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供国家重点电力建设工程核心物资运输,实现长距离公、水、铁联运,提升服务品质;转变预制梁传统合作模式,为合作公司可以提供更加安全、专业及贴合市场的服务;动态跟进冶金、工程机械类产品运输需求,统筹策划运力,挖潜客户运输难题和潜在货源,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目前拥有铁路大件专用运输车辆30余种,能够覆盖市场上绝大多数超限货物的运输需求。公司配备实力丰沛雄厚的铁路技术人员,在核定货物外型尺寸、重量后,可以依据货物参数对已有车辆进行专业改造并制定相应的专业装载加固方案以适应运输需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大件货物的运输安全。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详细事项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永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顾光明先生所作的《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2年度董事会议事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董事会工作规划。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临宁、潘志成、马传骐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层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做了汇报分析。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及编制基础、主要预算指标和保障措施。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纯利润是415,653,824.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9,666,056.67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966,605.67元后,2022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2,699,451元。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4,444,444.43元。即按照2022年当年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9.43%派发现金红利,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与公司合作良好,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上述两项审计费用预算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经审计后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了统计,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作出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参考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对2023年度累计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基于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2022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做了确认,并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真实的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2023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因关联董事回避后,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不做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7,912,422.10元,根据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了审计,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防止控制股权的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经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出具了《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及深交所季度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由于工作调整变动,贾领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按照《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腾女士,经董事会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工作,公司组织制定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日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将于2023年6月到期。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已经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对于议案9、议案10、议案14、议案15、议案16的审议,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对于议案9、议案10的审议,关联股东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已对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6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的人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的9:0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传线.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做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向本次监事会会议作2022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度监事会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意见、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述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发展利益,客观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现状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基本情况。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己经营真实的情况及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一定效果执行,没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符合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的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事物的规模、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过审议认为: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9,999,998.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576.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22.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入账金额1,735,094,337.89元(募集资金总额1,759,999,998.2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05,660.35元),支付别的发行费用6,441,349.72元,实际募集资金入账净额1,728,652,988.17元(与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净额差异740,566.07元为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已使用799,218,363.2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8,274,537.15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021年8月20日,本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简称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5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构成。2022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真实的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按照岗位实际在做的工作月数计发。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能力,2022年度为企业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发表了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至2020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彦帅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上述两项审计费用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可以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企业来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该会计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企业来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该会计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都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