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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通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1 06:14:1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我们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联的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大家都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新股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不正确使用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64 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85,381,390 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16,949,1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72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7.44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5,58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12,997.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 31-0000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4- 00033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订,并于2021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与保荐人民 生证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于2019年3月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成都航飞在上述银行开设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及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1、注2: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专用账户已在开户银行注销。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4,412,997.44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9,350,907.94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4,442,957.42元,其中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9,069,670.46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75,373,286.96元。

  由于本公司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再融资政策法规、长期资金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导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取得时间晚于预期,同时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也低于预期的计划使用金额。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净额74,412,997.44元已全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该部分募集资金对应的项目内容已建设完成。

  后续公司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公司自有资金紧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较计划完成时间有所延迟。截至2023年9月30日,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2亿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70亿元,经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亿元,该项目建设期36个月;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采购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FMS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项目建设期24个月,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亿元,该项目建设期36个月;目前上述三个项目均未建设完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这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6.9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79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金额为5,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接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归还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后接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906.97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政府补助产生的收益净额为12,842,686.3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379,350,907.94元,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 224,442,957.42元(含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9,069,670.46元),占前次募集

  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除经批准用于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将用于尚未完工募投项目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总额: 7,441.3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444.66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444.6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3.75万元和登记费用支出0.39万元产生。

  1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7,935.0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注1:子公司成都航飞通过优化生产的基本工艺、改善生产线组织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在逐步达到规划产能的情况下,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注2:截至2023年9月30日,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中;

  注3:子公司成都航飞通过优化生产的基本工艺、改善生产线组织模式、提高生产效率,以及部分设备实现国产化替代,在逐步达到规划产能的情况下,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注:除偿还银行借贷项目外,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尚未建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