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1 11:38: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大多分布在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九华旅游、耐科装备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迎驾贡酒、六国化工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凯凯,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百甲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六国化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青股份、歌力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凯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做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因此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六国”),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化肥”),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安徽六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农业”)、铜陵国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化工”)、铜陵鑫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克化工”)。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业务品种及项目建设资金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为各子公司做担保余额为79,073.79万元,其中:湖北六国27,150.00万元、中元化肥27,066.79万元、国泰化工19,857万元、国星化工5,000.00万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9,073.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7%,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为满足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本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业务品种及项目建设资金的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29,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

  在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的条件下,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选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营销售卖;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林业产品营销售卖;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水生植物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农药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生鲜乳道路运输;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持有生态农业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生态农业资产总额48,749.54万元,负债总金额44,029.66万元,净资产4,719.88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419.01万元。

  经营范围:化肥(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氮肥和其他肥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网上销售,自产产品的出口,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技术的进出口以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及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国星化工7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国星化工资产总额14,930.79万元,负债总金额6,386.25万元,净资产8,544.54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316.84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公司持有鑫克化工6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鑫克化工资产总额22,338.14万元,负债总金额1,493.23万元,净资产20,844.91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1,392.17万元。

  目前,公司尚未对上述担保签署相关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该项担保是董事会依据公司财务状况和现有的担保情况,以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项目资金需求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9,073.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7%,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1-12发布于2024年4月20日,13、14项发布于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在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6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6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资助对象: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吉林六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六国”)

  ●资助金额:公司拟向国泰化工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向吉林六国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均系展期,无新增资助。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国泰化工、吉林六国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国泰化工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向吉林六国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均系展期,无新增资助。资助资金利率按照当前人民银行公布的LPR3.45%计算,资金使用费用在资金资助协议中另行约定。资助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业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吉林六国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六国资产总额8,406.27万元,负债总额7,874.02万元,净资产532.25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444.16万元。

  针对财务资助展期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国泰化工、吉林六国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是维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资金用途合理;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公司能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该财务资助展期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拟对公司长期挂账且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处置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共计1004笔,总金额7,918,722.27元。其中应付账款161笔,金额4,907,686.54元;其他应付款30笔,金额1,286,571.68元;预收账款813笔,金额1,724,464.05元。上述应付款项主体因注销、吊销或长期无往来交易,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账龄均超过十年且无往来交易,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上述应付款项进行核销,计入2023年度营业外收入。

  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共计7,918,722.27元,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108,214.33元。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应付款项核销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应付款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应付款项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付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付款项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109,129.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8,567,741.85元,2023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4,458,612.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主产品为化学肥料,化肥行业是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化肥与农药的发展对农业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化肥行业的兴衰,农业产业化离不开企业的参与,特别是农资企业的参与,这为农资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业务领域和发展机遇,“农村、农业、农民”是党中央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心,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化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相关部门积极制定并不断完善化肥行业政策。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特别是老龄化加重,我国粮食需求结构也在不断转变,传统以谷物为主的口粮正逐渐减少,人们对蛋、禽、肉、鱼以及素菜类食品需求增加,需求改变农业种植结构,从而导致对化肥需求形势的改变。另外,老人和儿童的热量摄入需求少,老龄化会导致对食物的总需求量下降,也会促使化肥的需求量下降。

  生产化肥的主要原料资源为天然气、煤炭、磷矿、硫资源、钾资源,随着化肥工业发展,资源瓶颈日益凸显。资源保障和结构调整,是化肥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此外,随着人们对农产品品质需求的提高,对环境资源问题的日益重视,传统的要素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化肥行业的转型升级已势在必行。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化肥复合化率和施肥效率,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强农化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国际市场,是化肥行业未来转型升级的方向。中国化肥行业总体政策倾向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鼓励环保、高效的新型肥料发展,未来中国化肥行业市场竞争会进一步加剧,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行业会朝高质量多元化发展。

  农业、能源、环境政策是影响化肥消费的主要因素,随着近几年能源与环保政策的强化执行,生态环境有了良好改善,化肥生产与消费逐年降低。但2023年我国累计出口各种大量元素肥料3150万吨(中国海关总署),同比增幅为27.3%;因出口拉动,2023年我国化肥产量达到5713.60万吨(国家统计局数据),较2022年5573.38万吨(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升2.5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为化肥(含氮肥、磷肥、钾肥)、肥料(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化学制品(含精制磷酸、磷酸盐)、化学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是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的大型企业。公司“六国”品牌为磷复肥行业主流品牌,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用化学肥料(简称“化肥”),通过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等,不可食用。化肥按照作物对养分需求量的多少分为大量元素肥料,包括氮肥、磷肥和钾肥;中量元素肥料,包括钙、镁、硫肥;微量元素肥料,包括锌、硼、锰、钼、铁、铜肥;此外,还有一些有益元素肥料如含硅肥料、稀土肥料等。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复合肥、尿素等肥料,为农作物提供“大、中、微”量元素养分。

  公司充分利用长江、陆路、铁路等便捷物流运输优势,安徽硫资源、湖北磷资源优势,以及华东地区发达先进的工业体系和区域经济优势,利用生产要素的优化集合,在供应端牢固管控成本、在销售端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完善网络建设和终端管理,提升品牌溢价,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稳定的盈利模式;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新产品,构建可持续的强大内生增长模式;通过循环经济和一体化,实现环境友好和绿色发展。

  生产模式:公司系流程式、规模化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公司生产通过保持连续稳定长周期运行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环保、安全的高度可控。

  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料为煤炭、磷矿、硫酸、钾肥,实行定期订货法采购模式,即每月根据原料需求量建立库存检查机制,达到订购点时实施采购作业。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买断销售,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以及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公司正逐步增加种植大户、终端网点等直销份额,提高服务市场意识。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93,279.93万元,同比下降8.17%;实现净利润5,228.52万元,同比减少22,139.5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75.16万元,同比减少16,841.80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04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