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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8:14: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至议案4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来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议案1至议案4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能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决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真实的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00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为488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34.29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王荣俊,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彭顺利,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汤孟强,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收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160万元,上期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的充分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真实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能够很好的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真实的情况,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决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我们都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真实的情况,我们大家都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终止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通汇资本”)10%股权并将其出让给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的事项,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汇资本10%股权以人民币54,732.5050万元的对价出售给山东高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山东高速已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山东高速已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通汇资本1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山东高速名下持有,公司不再持有通汇资本股权。公司已完成出售通汇资本10%股权事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铁通达(青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汇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华资华铁高端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青岛华资华铁高端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产业基金重点投向轨道交通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领域的目标公司,即围绕高铁装备等相关产业领域开展股权及并购投资,兼顾青岛市重点培育和支持的先进制造产业优质股权投资或定增项目。

  因产业基金未在《合伙协议》规定期限内完成设立及备案登记,2023年8月15日,产业基金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会议,全体合伙人都同意本产业基金进入清算流程,指定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并主持清算工作。2023年10月25日,产业基金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合伙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基金清算分配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清算事项仍在进行之中。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8,015,836股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根据《草案》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6月24日届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及资金方案的议案》,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已完成非交易过户至20名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过户股数共计5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仍持有公司股票1,750.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无最新进展。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90,240,000.00股于2023年8月3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部分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5日期间进行司法拍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8,616.94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约为127,337.51万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颖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景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石松山先生、董事初红权先生及董事唐小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0)。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有关人员根据经审议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2)。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