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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办理方法》(财会〔2022〕12号,以下简称《方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履行。依据《方法》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办理点评目标详细评分规范由财政部另行拟定”的规则,咱们拟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办理点评目标点评规范,现予印发,自2022年10月1日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