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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欣锐科技(300745):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2:22: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真实的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 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桂林旅游、卫光生物、信立泰。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7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有关规定。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为本企业来提供1年审计服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真实的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做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企业来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对大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企业来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大信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有充足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