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火狐体育最新版 分类
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2 02:21: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董蕊,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服务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郭健,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约177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约30万元(含税),上(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9万元,本(2023)年度内控审计收费约30万元,上(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基础上,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与立信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短信和电线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西电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通过对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需求情况的摸排核实,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额度为10.469亿美元、1.16亿欧元、2.6亿港币、1.4亿马币和30.05亿韩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允许超出已审议额度。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降低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好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最重要的包含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额度为10.469亿美元、1.16亿欧元、2.6亿港币、1.4亿马币和30.05亿韩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允许超出已审议额度。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进行货币类衍生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货币类衍生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货币类衍生业务也存有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导致货币类衍生业务也许会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别的损失的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境外交易风险:如货币类衍生业务在境外开展,有几率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5.法律风险: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金融衍生业务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

  2.公司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3.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

  4.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原则、职责权限、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系统规范金融衍生业务行为,严控金融衍生业务风险。

  5.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做监督检查。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公开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市价计量》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一定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好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公司成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对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企业独立董事都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期初存在经营性租入资产的业务,因此存在“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情形。根据该解释,应对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对可比数据来进行追溯调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购买及持有的部分打理财产的产品是企业的日常资金管理行为,非偶发性行为且持续稳定,因此公司报告期内依据业务性质将部分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834.78万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