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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最新版:江波龙:2023年三季度报告
来源:火狐体育最新版 作者:火狐体育appios 时间:2024-05-11 09:45: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2,815.77 -598,825.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救助除外) 7,608,724.80 16,494,878.33

  处置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取得的投收益、和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取得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 -54,691.20 1,742,354.8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52,793.87 -10,085,857.80 -144.15%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对应的公允市价变动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3年1-9月 2022年1-9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3,821,075.42 -119,669,122.73 1323.78%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别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亿元,同比下降78.20%,亏损金额环比收窄9.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亿元,同比下降78.41%,亏损金额环比收窄9.05%。其中,公司的期间费用还受到了报告期内新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0.77亿元的影响,若剔除相应金额,报告期内亏损金额收窄幅度将更加明显。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96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3% 25,714,284 0

  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 17,075,852 0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8% 8,571,426 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5,714,284 人民币普通股 25,714,284

  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75,852 人民币普通股 17,075,852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71,426 人民币普通股 8,571,42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83,414 人民币普通股 2,283,4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70,125 人民币普通股 1,670,12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68,114 人民币普通股 1,568,114

  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1,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1,4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37,240 人民币普通股 1,137,24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113,547 人民币普通股 1,113,54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6,489 人民币普通股 796,48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华波与蔡丽江系姐弟关系,于2021年8月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约定在双方意见不统一时以蔡华波意见为准,不存在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因素。蔡华波担任深圳市龙熹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舰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五号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龙熹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舰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熹五号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为蔡华波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42,852 17,142,852 -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2023年8月5日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8,571,426 8,571,426 -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2023年8月5日

  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71,426 8,571,426 -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2023年8月5日

  其他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55,204,266 10,864,266 - 44,340,000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承诺事项解除限售

  1、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6日(星期一),因2023年2月5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交易日2023年2月6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545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18,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89%;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7日(星期一),因2023年8月5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交易日

  2023年8月7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7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78,901,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09%。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9户,股份数量为70,864,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4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8户,股份数量为8,0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8%。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3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进一步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本金余额为1,179.00万元。

  2023年第三季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2023年1-9月,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为2,971,987.24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30,738,052.09元(其中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84,334,431.5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SMART Brazil 及其子公司8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通过子公司Lexar Europe B.V.购买SMART Brazil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目标公司”)的81%股权(以下简称“巴西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控股SMART Brazil及其全资子公司。巴西交易将使公司进一步拓展巴西市场,增强长期盈利能力,强化股东回报。

  依据本次交易的情况,经测算相关指标,巴西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巴西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仍需进一步完成巴西目标公司审计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买卖双方沟通顺畅,相互配合,巴西目标公司的审计工作顺利推进,截止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巴西目标公司的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交易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1、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设子公司购买力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购买力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简称“力成苏州”)的70%股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控股力成苏州,将力成苏州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力成苏州目前主要从事于存储芯片的封装测试,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为公司补足封装测试的生产能力,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强长期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8日,公司新设了全资子公司江波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2023年8月25日,力成苏州完成了最新一期审计工作,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力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3)第S00514号)。

  2023年9月5日及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子公司购买力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70%股权交易进展及更新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2日,标的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公司正式更名为“元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简称“元成苏州”),对公司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进行变更,并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于2023年9月21日将第一笔交割款人民币4.4亿元(即《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65,800,000美元扣除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后的等值人民币金额)支付至双方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3年9月27日,公司已通过经办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办理外汇业务登记并取得《业务登记凭证》,经办外汇局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2023年9月28日,第一笔交割款,即65,800,000美元扣除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后的金额,已依约支付予各卖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元成苏州自2023年10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本次发行预案等相关资料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发行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华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景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朱宇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2023年9月28日,为了更好的履行以及兑现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上述增持主体拟在前述披露的增持计划中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增持金额的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蔡华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玉华

  处置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66.98 6,000.00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